外资参与越南当地农业投资合作上有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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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全国农业用地约2600万公顷包括耕地林地和水产养殖地其中耕地约760770万公顷越南不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的所有权但可获得农业耕地的使用权在投资者与企业根据现行土地法有关出租方式或者以土地入股共同经营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越南政府主动为外国投资者规划农产品原料产区并以各种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从农民手中转交给投资者经营期限无统一规定越南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每个具体项目长期土地使用加以确定进入地方土地使用规划和计划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越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在特别贫困地区高科技农业区大农田原料集中产地农业机械盐业水利灌溉畜牧养殖食品加工等地方和行业投资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其中特别鼓励项目可享受4免9减半优惠普通项目享受2免4减半优惠鼓励外国投资者与越南政府共同发展国内各农业产区满足投资者经营要求并保障已转交土地使用权农民的利益在特别贫困地区投资种植养殖和畜牧业的投资项目将给予免税使用高科技的农业项目在15年内减税10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5年底颁布决定自2016年起对4类农业领域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农作物种子生产研发高附加值原辅料生产服务于出口的农林水产深加工以及动物医疗药品农药生产凡在上述领域投资的外商投资者可享有减免所得税进出口税及土地租金等优惠政策2017年4月越南计划投资部颁发关于促进高科技农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议定对相关高科技农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其中须满足的规定相关条件和标准包括种植类项目营业收入在5亿越盾公顷月约合22万美元以上水产养殖类项目10亿越盾公顷月约合44万美元以上占地规模3公顷以上项目采用由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规定的高新技术针对农业高科技项目越南政府提供的支持包括对于项目围墙内每公顷土地给予5亿越盾约合22万美元的交通水电环保补贴但不超过100亿越盾约合44万美元对果蔬生产项目所建温棚网棚或拱棚每平米提供10万越盾约合22美元补贴用于建设基础设施购买设备物资等投资企业建设高科技农业园区能享受最高每公顷2亿越盾约合9000美元的补贴用于建设基础设施水电和环保为吸引农业投资2018年4月越南政府颁布了鼓励投资农业领域的第57号政府议定议定规定属于鼓励类投资农业农村的项目将无需办理投资许可手续该手续将由目录机关办理并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前地方政府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进行清查检查和审计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有明显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不得在项目有效期内改变土地使用目的